巫山县人民医院(巫山县精神卫生中心、巫山县三峡优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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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人民医院关于招录护理见习人员的简章
发表时间:2023-09-15 09:54:20 浏览人数:5人 来源:重庆市巫山县人民医院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青年见习工作规程》,帮助未就业青年累积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护理就业见习人员20名,招录公告如下:

一、医院基本情况

巫山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41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20133月被重庆市政府确定为国家“三甲”医院建设单位。为重医附二院巫山分院、重庆大学肿瘤医院巫山分院、宜昌中心人民医院医联体医院、湖北民族大学医学院教学医院、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非直属附属医院、重庆市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重庆市三峡优抚医院、巫山县120急救指挥中心。荣获重庆市“美丽医院”、“白求恩精神示范医院”、“爱婴医院”、“优秀卫生单位”、“文明单位”、“无烟医院”、“市级园林单位”、“生态文明示范医院”、“全国巾帼文明岗”等光荣称号。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1. 招录对象:为离校2年内(20222023) 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招录岗位及相关要求

1.招录岗位:临床护理。

2.相关要求: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今年参考者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915日至2023925日(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巫山县人民医院(精卫中心)负二楼护理部。              

3.报名方式: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报名。

4.咨询电话:023-57628772(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5.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表(附件1)、毕业证、身份证、学位证(本科以上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原件(2023届毕业生提供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同时提供复印件各2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6.见习人员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7.考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员除提交考生上述证件外,需持委托书和代办人员的身份证。

五、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护理部将名单报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复核,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六、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总成绩100分。

2.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3.笔试时间和面试时间 : 待定。

4.考试地点 : 见准考证。

5.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参加考试,并提前 1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 20分钟者作弃考处理。

七、体检

1.招录的见习人员按1:1比例录取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体检。体检在巫山县人民医院净坛录体检中心进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见习资格。

2.若有见习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其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协议签订

体检合格后,组织人事科将见习人员信息录入“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管理系统”签订系统生成就业见习协议。

九、见习时间及待遇

1.见习时间为12个月。

2.见习期内,提供每月2100元的见习补助。

3.见习期内只购买人身意外保险100元/每人

十、见习人员的管理

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就业见习。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人员应提前30天提出结束见习申请,其他规定按医院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本简章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相冲突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十一、关于见习结束留用

见习人员见习期结束后,根据医院规划和科室人力配置情况结合《重庆市青年见习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考核合格后择优留用。

十二、本简章由巫山县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1:巫山县人民医院护理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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