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巫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转发县纪委《告知函》的通知 | ||
发表时间:2016-04-29 15:45:47 | 浏览人数:8人 | 来源:重庆市巫山县人民医院 |
巫山卫纪发〔2016〕3号
中共巫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转发县纪委《告知函》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属医疗卫生单位,机关各科室:
五一将近,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作风建设相关要求,进一步正风肃纪,现将县纪委《告知函》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强化警示教育,严格遵守相关纪律。
附件:县纪委《告知函》
中共巫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4月27日
中共巫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告知函
各单位:
“五一”将近,各单位务必严防“四风”反弹,切实改进干部作风,对单位滥发津补贴、公款收送节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和党员干部打牌赌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四风”突出问题,以及对酒驾醉驾、奢侈享乐、打架斗殴等败坏干部队伍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要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卫计委纪委将不定期对上述问题开展明察暗访,一经发现顶风违纪行为,将从严从重处理,并根据“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各单位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准则》《条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条禁令”和重庆市党员干部“八严禁”、“十二不准”;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通过制度建设、约谈提醒、监督检查等手段,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监督检查作为推进工作、发现问题的重要手段,组织专门工作组对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开展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集中检查和信访核查,始终保持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党风行风。
中共巫山县纪委
2016年4月27日
巫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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