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完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允许 亲属或指定人使用 | ||
发表时间:2016-06-02 11:17:30 | 浏览人数:22人 | 来源:重庆市巫山县人民医院 |
为增强个人账户使用的互济性,提高个人账户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我院率先完成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允许亲属或指定人使用工作。
据分管副院长卢先东介绍,医院事业发展部为了使此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扩大顺利开展,做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加强文件精神学习,转变服务意识,掌握办理流程,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完善网络升级,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成HIS系统升级改造,做好与软件接口的衔接工作,为高效率工作提供技术保障。三是广泛宣传引导,真正惠利于民。积极向医务人员及广大群众宣传,增强个人账户使用的互济性,保障参保患者利益,切实惠民。
目前,我院已正式启动申办和结算业务,今后,所有参保患者持自己的医保卡、亲属及指定人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可直接在我院收费室办理。
(事业发展部 李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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