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人民医院(巫山县精神卫生中心、巫山县三峡优抚医院)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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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人民医院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发表时间:2021-08-18 08:49:04 浏览人数:7人 来源:重庆市巫山县人民医院

为提高我院资产的使用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巫山县人民医院医技楼四楼有两间房屋现对外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租赁房屋概况:

房屋地址: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西路168号(巫山县人民医院医技楼四楼两间房屋,房屋面积为:78平方米。

二、招租底价

招租底价为:¥180000.00元/年(大写:壹拾捌万元整)。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自招租公告发出后截止2021年8月23日12时,(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巫山县人民医院精卫中心负二楼总务科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

1.提供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宣章;

2. 提供企业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竞租保证金收据;

四、公开招租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8月23日15时至15时30分。

   地点:巫山县人民医院精卫中心负一楼荣誉室(巫山县广东西路168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座机:023-57692007,手机:18290588688。

六、招租事项说明

(一) 招租条件:

1、承租人应为企业法人单位,经营合法,经营范围须是医院配套服务类(须报经医院许可),对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行为负责。

2、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该房屋转租或者分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门面装修必须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并经招租方允许,否则,招租方立即收回该房屋,并不退换保证金。

3、承租人在中标之日起10天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缴纳1年的房屋租金,次年租金需在到期前15日内缴纳,租赁期间,房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该房屋租赁后只能用作医院配套使用,原则上经营范围须院方同意,不得与医院内其他配套冲突。

5、招租周期:公开招租的房屋招租周期为3年。

(二)招租方式:

1.承租人报名时,必须按规定交纳招租保证金5000.00元。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12时,(招租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到巫山县人民医院精卫中心负一楼财务科交纳,并出具收据)。

2.承租人交纳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此次招租,承租人中标后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视同违约,将不予退还保证金且此次招租无效。

3. 未中标者的招租保证金在招租结束后凭收据到财务科领取,中标者在规定时限内与出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获得招租权的招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租赁期满后(无息)退还。

4.评标方法;由巫山县人民医院相关人员组成房屋招租小组,招租采用底价公示,投标人一次性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本公式的招租低价,报价单加盖宣章或签字后密封),现场进行开封,以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人,如最高报价单位同时报价一致,则由该两家单位现场再次报价,以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人,同时第一中标人必须有能力配合医院完成配套服务工作,以上同时满足为最终中标人。

5、租赁房屋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为准。

巫山县人民医院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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