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人民医院(巫山县精神卫生中心、巫山县三峡优抚医院) 关于确定优质护理服务重点推广病房的 通 知 | ||
发表时间:2016-02-19 16:04:34 | 浏览人数:5人 | 来源:重庆市巫山县人民医院 |
山医字〔2015〕307号
巫山县人民医院
(巫山县精神卫生中心、巫山县三峡优抚医院)
关于确定优质护理服务重点推广病房的
通 知
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年~2015年)》中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的各项规定,我院根据《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自评:优质护理病房覆盖率达100%。其中十一个科室被评定为优质护理服务重点推广病房,分别是:肾内科、肿瘤科、神经外科、泌尿心胸外科、骨科一病区、骨科二病区、妇产科一病区、妇产科二病区
儿科二病区、重症医学科、感染科。
请以上科室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的工作要求,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履行护理职责,提供优质服务,提高护理水平”,落实责任制护理,保障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巫山县人民医院(巫山县精神卫生中心、巫山县三峡优抚医院)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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